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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我们是混凝土加工企业,实行简易计税,如果我们带料去外面的商混站加工回来后再销售,税率是多少呢

84785016| 提问时间:06/13 1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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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简易计税是三个点的
06/13 14:29
84785016
06/13 14:55
这个有相关的税法文件吗?
84785016
06/13 14:58
我们如果销售自己生产的混凝土,实行简易计税,是3个点的,如果我们带料去外面的商混站加工,付给人家加工费,加工回来的混凝土再销售还可以实行简易计税吗?
朴老师
06/13 15:01
如果你们公司销售自己生产的混凝土,实行简易计税,是3个点的;但如果是带料去外面的商混站加工,付给人家加工费,加工回来的混凝土再销售,则不能实行简易计税,而需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13%的税率。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相关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而在带料加工的情况下,加工回来的混凝土已经不再是自产的商品混凝土,因此不符合简易计税的条件,需要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13%的税率
朴老师
06/13 15:05
带料加工回来的商品混凝土销售时,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通常为13%。但如果符合特定条件,也可以选择简易计税办法,按3%的增值税征收率计算交纳增值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部分货物适用增值税低税率和简易办法征收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9〕9号)和《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简并增值税征收率政策的通知》(财税〔2014〕57号)的规定,一般纳税人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可选择按照简易办法依照3%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开具3%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必须满足以下条件: 销售自产的商品混凝土仅限于以水泥为原料生产的水泥混凝土; 选择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后,36个月内不得变更。 如果不符合以上条件,或者未选择简易计税办法,则应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税,适用13%的税率。
84785016
06/13 15:05
谢谢老师
朴老师
06/13 15:11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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