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4、某企业设有供电和机修两个辅助生产车间,本月供电车间供电88000度,其中机修车间用电8000度(直接分配法,不参与分配),产品生产车间用电60000度,基本生产车间照明用电6000度,企业管理部门用电14000度:本月机修车间修理总工时为8480小时,其中供电车间480小钟,基本生产车间6000小时,企业管理部门2000小时。根据辅助生产成本明细账,供电车同待分配费用49120元,机修车间待分配费用26880元,要求按直接分配法分配辅助生产费用,并编制有关的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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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稍等我看看
06/14 10:37
朴老师
06/14 10:38
供电车间分配率=49120/(88000-8000)=0.614
产品生产车间应分配电费=60000×0.614=36840(元)
基本生产车间照明应分配电费=6000×0.614=3684(元)
企业管理部门应分配电费=14000×0.614=8596(元)
机修车间分配率=26880/(8480-480)=3.36
基本生产车间应分配机修费用=6000×3.36=20160(元)
企业管理部门应分配机修费用=2000×3.36=6720(元)
会计分录如下:
借:生产成本——基本生产成本(电费)36840
制造费用(电费) 3684
管理费用(电费) 8596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供电车间)49120
借:制造费用(机修费)20160
管理费用(机修费) 6720
贷:生产成本——辅助生产成本(机修车间)268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