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因供应商开具给我司的进项发票,税金对方未缴纳,税务通知我司先做进项税额转出,待对方缴纳税金后,再认证抵扣,由于我司前期已经认证抵扣,请问我司应该怎么操作?

84785016| 提问时间:06/15 1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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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附表二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23a 行转出
06/15 14:22
84785016
06/15 14:23
老师,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做分录?是没有开红字发票的
廖君老师
06/15 14:27
您好, “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处于待认证状态的进项税额,认证后转入进项税额) 核算一般纳税人由于未经税务机关认证而不得从当期销项税额中抵扣的进项税额:已取得增值税扣税凭证、准予从销项税额中抵扣,但尚未经税务机关认证的进项税额;已申请稽核但尚未取得稽核相符结果的海关缴款书进项税额。 借:应交税费——待认证进项税额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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