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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问李某从合伙企业分得的经营所得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该怎么计算

84785003| 提问时间:06/15 17: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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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0-1200000)×50%-60000-1000×12-1000×12-2000×12]×20%-10500=47900(元)
06/15 17:48
薇老师
06/15 17:49
按这个,经营所得应纳个人所得税=[(2000000-1200000)×50%-60000-2000×12-2000×12-3000×12]×20%-10500=47900(元)
84785003
06/15 17:50
老师,这里的未超过200万的应纳税所得额不是减免50%,为什么没有算出税额来减去呢
84785003
06/15 17:51
这种不是有未超过200的减半征收
薇老师
06/15 17:52
这是另外一个题目了,与上面不同
84785003
06/15 17:52
这两种题型有什么区别,也许我没理解明白
84785003
06/15 17:53
是另外一个题,但是两者都是未超过200万,为什么一个有减免税额,一个直接在应纳税所得额额中之间减免50%
薇老师
06/15 17:54
不混一起的哈,各是各的。
84785003
06/15 17:55
为什么呢
薇老师
06/15 17:56
对像不同,政策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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