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您好:我公司认缴资本为500万元,计划减资到200万元,两个股东,一个股东持股95%,已实交160万元,另一个股东持股5%,已实交20万元,若减资到200万元,小股东持股按5%不变,小股东多出的10万元资金怎么处理?

84785007| 提问时间:2024 06/16 2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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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还给股东,这是减资 ·减资过程原股东取得的资金不超过原有投入的注册资本,不涉及个税 ·超过部分属于投资收益,需要缴纳20%个税 税务局的规定,减少注册资本和变更股权,单位由盈利都要交个税20%强制的,不分也得交还不如分了,正好缴纳了。 减少投资,其取得的资产中,相当于初始出资的部分,应确认为投资收回;相当于被投资企业累计未分配利润和累计盈余公积按减少实收资本比例计算的部分,应确认为股息所得;其余部分确认为投资资产转让所得。
2024 06/16 20:21
84785007
2024 06/16 21:41
若减资后小股东持股比例增加到10%,会涉及交税吗?
廖君老师
2024 06/16 21:44
您好,不会因为出资多就股份多了,得让大股东转让5%给小股东,账上没有未分配利润的话,可以0元转让,因为大股东也没有实缴完,把实缴为0的5%转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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