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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自产产品抵债为什么不是收入准则呢?原理是什么?尤其是与非货币自产交换的区别?

84784970| 提问时间:06/17 13: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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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是视同销售处理了
06/17 13:23
84784970
06/17 13:25
视同销售不是执行收入准则吧?但是以自产产品交换其他商品为什么是执行收入准则呢?怎样区别,原理在哪里?
宋生老师
06/17 13:26
1.视同销售:通常指的是企业将自产或购入的商品用于非销售目的,如捐赠、发放给员工等,按照税法规定,这些行为虽然不产生实际的销售收入,但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需要按照商品的公允价值计入收入,从而产生税收影响。视同销售的处理更多是出于税收征管的需要,而不是基于收入确认的会计准则。 2.以自产产品交换其他商品:这种交易属于非货币性交易,根据收入准则,如果交换具有商业实质,即交换双方均获得了有价值的商品或服务,且交易对价大致相等,则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认收入和成本。
84784970
06/17 13:53
但是视同销售的会计分录也是主营业务收入吧?
宋生老师
06/17 13:54
你好!是的。分录是这样。
84784970
06/17 19:40
视同销售既然也是主营业务收入科目,那应该就是执行收入准则吧?
宋生老师
06/17 20:41
你好!这么说吧,视同销售,是看情况,不一定做收入,可以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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