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公司2008年10月购入机器设备一台,取得销售收入168000元。该机器购入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价款580000元,税款986000元。请问该笔业务如何计算缴纳增值税?如何进行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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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08年增值税率为17%
销项税额:168000*17%=28560
进项税额:98600
由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公司不需要缴纳增值税,并且产生98600元 - 28560元 = 70040元的留抵税额在未来抵扣
06/19 15:31
吴木木老师
06/19 15:37
购入时:
借:库存商品/固定资产 580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98600元
贷:银行存款/应付账款 678600元
销售时:
借: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196560元
贷:主营业务收入/营业外收入 168000元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856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