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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权资产终止合同后发生的处置收益不得税前扣除,相关的政策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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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和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使用权资产终止合同后发生的处置收益不得税前扣除。这一规定体现了会计准则与税法之间的差异,要求企业在会计处理和税务申报时进行适当的调整。企业在实施过程中应遵循相关准则和政策,确保财务和税务处理的正确性。
2024 06/20 14:56
84784988
2024 06/20 15:09
企业所得税相关政策是哪一条?
蓝小天老师
2024 06/20 15:28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八条的规定,企业实际发生的与取得收入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而使用权资产终止合同后发生的处置收益,属于非实际支出所获取的收益,因此按照该法条规定,这部分收益不准许予税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