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关于关联企业的之间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非关联企业之间的利息收入、利息支出的涉税的问题。能否结合政策依据,列示一下,谢谢

84785035| 提问时间:06/26 1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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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现在都是一样处理了,因为集团无偿政策结束了。不能无偿借款,要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来计息,确认收入交增值税,这样借款方也有发票入财务费用,能在税前扣除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延长部分税收优惠政策执行期限的公告》(2021年第6号)规定,《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养老机构免征增值税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20号)规定的税收优惠执行期限已延长至2023年12月31日。根据上述文件规定,自2019年2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对企业集团内单位(含企业集团)之间的资金无偿借贷行为,免征增值税。
06/26 17:01
84785035
06/26 17:07
请问老师,有偿借贷,关联企业之间有偿借贷,与非关联方之间有偿借贷的涉税问题有何区别?
廖君老师
06/26 17:11
哦哦,您说的资本弱化管理,有限额的规定 企业从其关联方接受的债权性投资与权益性投资的比例超过规定标准而发生的利息支出,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不得扣除的利息支出应按以下公式计算: 金融企业,为5∶1;其他企业,为2∶1。 不得扣除利息支出=年度实际支付的全部关联方利息×(1-标准比例2或5÷关联债资比例)
84785035
06/26 17:45
老师,集团无偿借贷,免税延长了
廖君老师
06/26 17:51
朋友您好,这个我也知道,医疗的,不是全部行业
84785035
06/26 18:16
请问只有这两个行业延期了吗?
廖君老师
06/26 18:17
您好,是的,其他行业的政策没有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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