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非专门从事股权投资业务的企业,收到被投资单位的分红,作为业务招待费的基数吗?政策依据。

84785035| 提问时间:06/27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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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生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你好!这个是计入投资收益,并不是收入。
06/27 10:42
84785035
06/27 10:47
您看图片的政策还是有效的吧
宋生老师
06/27 10:58
你好!没有看到失效的通知,应该还是可以用的
84785035
06/27 11:02
如果可以用的话,也就是说实际收到的股息红利还是要做为业务招待费的基数的吧。
宋生老师
06/27 11:07
你好!可以,但是你这个实操中估计有点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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