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某小型微利企业,2023年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费用为200万元,委托境外机构研发费用为100万元,委托境外个人研发费为可以加计扣除的合计数为()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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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是选择题吗
06/27 12:00
84784947
06/27 12:02
是的,少了数字委托境外个人研发费用为50万元
朴老师
06/27 12:04
选项呢?发一下我看看
84784947
06/27 12:05
A200,B240,C280,D300,答案选了B
朴老师
06/27 12:27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企业委托境外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64 号)第一条规定,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
同时,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97 号)第三条规定,企业委托外部机构或个人开展研发活动发生的费用,可按规定税前扣除;加计扣除时按照研发活动发生费用的 80%作为加计扣除基数。委托个人研发的,应凭个人出具的发票等合法有效凭证在税前加计扣除。
在本题中,委托境内外部机构研发费用为 200 万元,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研发费用并计算加计扣除,即200*80%=160
委托境外机构研发费用为 100 万元,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即100*80%=80
委托境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计扣除。因为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为 160 万元,所以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160万*2/3≈160.67万元,小于实际发生的 80 万元,因此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可加计扣除的金额为 80 万元。
综上所述,可加计扣除的合计数为160+80=240元,答案选 B。
84784947
06/27 12:31
境内外和一起不是200万吗?境外的研发费用100*80%=80,200还要参与200*80%的计算吗
朴老师
06/27 12:38
同学你好
对的
这个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