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专业老师@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债权人与保证人可以约定保证期间,但是约定的保证期间早于主债务履行期限或者与主债务履行期限同时届满的,视为没有约定;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  ) 正确答案 :  错 【知识点】保证责任 答案解析 :  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保证期间为主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6个月”。 问题:有一个三年的诉讼时效,是保证人拒绝履行保证之日起开始计算三年吗?

84785028| 提问时间:06/27 15: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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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不是的。一般保证中,保证人享有先诉抗辩权,在主合同纠纷未经审判或者仲裁,并就债务人财产依法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债务前,保证人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前对债务人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从保证人拒绝承担保证责任的权利消灭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连带责任保证中,债权人在保证期间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从债权人请求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之日起,开始计算保证债务的诉讼时效。
06/27 15: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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