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如果对方公司已注销,我们已付款,未收回发票,往年的业务,我们需要做营业外支出还是未分配利润呢,具体分录怎么做,怎么平账呢

84784997| 提问时间:06/2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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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借:营业外支出 贷:应付账款 附件为对方公司已注销资料,可以税前扣除的
06/27 21:59
84784997
06/27 22:00
这个汇算清缴时需要做调增嘛
廖君老师
06/27 22:01
您好,不需要的 企业除贷款类债权外的应收、预付账款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减除可收回金额后确认的无法收回的应收、预付款项,可以作为坏账损失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1.债务人依法宣告破产、关闭、解散、被撤销,或者被依法注销、吊销营业执照,其清算财产不足清偿的; 2.债务人死亡,或者依法被宣告失踪、死亡,其财产或者遗产不足清偿的; 3.债务人逾期3年以上未清偿,且有确凿证据证明已无力清偿债务的; 4.与债务人达成债务重组协议或法院批准破产重整计划后,无法追偿的; 5.因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收回的; 6.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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