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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工厂刚成立一个月还没正式生产,第一个月还没正式发工资,但已经有车间员工工作几天离职。这个月还需要计提全部员工的工资吗?这个离职的员工工资怎么做账?

84784993| 提问时间:06/28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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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工作的员工(包括离职员工)的工资应当计提。 对于离职员工的工资,应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应得工资,并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制造费用(车间员工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离职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 - 个人所得税 例如,离职员工在车间工作了 5 天,约定日工资为 200 元,那么应计提工资 1000 元。 计提时: 借:制造费用 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 发放时: 假设扣除个人所得税 50 元,社保个人部分 100 元,实际发放 850 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 贷:银行存款 850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 100 应交税费 - 个人所得税 50
06/28 1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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