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工厂刚成立一个月还没正式生产,第一个月还没正式发工资,但已经有车间员工工作几天离职。这个月还需要计提全部员工的工资吗?这个离职的员工工资怎么做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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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这种情况下,已经工作的员工(包括离职员工)的工资应当计提。
对于离职员工的工资,应按照其实际工作的天数计算应得工资,并进行如下会计分录:
计提时:
借:制造费用(车间员工工资)
管理费用(管理人员工资)
销售费用(销售人员工资) 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
发放离职员工工资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
贷:银行存款/库存现金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
应交税费 - 个人所得税
例如,离职员工在车间工作了 5 天,约定日工资为 200 元,那么应计提工资 1000 元。
计提时:
借:制造费用 1000
贷:应付职工薪酬 1000
发放时:
假设扣除个人所得税 50 元,社保个人部分 100 元,实际发放 850 元。
借:应付职工薪酬 1000
贷:银行存款 850
其他应付款 - 社保(个人部分) 100
应交税费 - 个人所得税 50
06/28 10: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