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关于新贷还旧贷,新贷担保人的责任 举个例子,甲问乙借款100万,担保人是丙,后续甲丙都无力偿还,于是乙提出找个新的担保人丁,重新订立一个新的借款合同借款金额200万,要求其中130万偿还第一次的借款本息,丁并不知道此次担保是借新还旧,那么老师丁不承担的担保责任是针对整个新的借款合同200万?还是只是旧贷的100万不承担,而新贷抛掉旧贷的100万还要承担?还是说旧贷本息和130万不承担,而剩下的70万要承担?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你好,我看下这个,请稍等
06/28 13:54
84785028
06/28 14:01
好了吗?老师
聂小芹老师
06/28 14:19
你好,稍等下,刚刚在回复
聂小芹老师
06/28 14:20
以新贷偿还旧贷,是指当事人双方订立借款合同( 新贷),约定以所借款项偿还债务人此前所欠债务(旧贷)的情形。担保责任具有从属性,担保责任的范围,以债务人的主债务为限,包括主债务人所承担的本金、利息、违约金、应赔偿的损失、实现债权的费用等。担保人承担的责任超出主债额的,担保人向债务人追偿,债务人仅需在主债额范围内承担责任。担保人有权请求债权人返还超出主债额的部分
聂小芹老师
06/28 14:22
也就是说对乙来说,保证人丁不得提出200万担保责任的抗辩,但是由于丁不清楚业务内容,有这不利影响,所以是以100万主债务担保,剩下100万要由甲公司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