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公司主要是提供信息技术的服务,签的项目服务合同注明开具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发票,但实际上该项目是有提供设备的,设置是外购的,如只是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这样是不是有纳税风险?我们应如何操作?



对的,是的,有风险的,现在还能修改合同吗?实际你们是销售的产品有提供服务没有?
2024 06/28 15:28

84785012 

2024 06/28 15:34
有提供技术服,有设备,我公司主营也是信息技术服务,请问怎么修改好呢?

郭老师 

2024 06/28 15:38
那就是设备和技术服务分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