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我公司主要是提供信息技术的服务,签的项目服务合同注明开具信息技术服务--技术服务的发票,但实际上该项目是有提供设备的,设置是外购的,如只是开具6%的服务费发票,这样是不是有纳税风险?我们应如何操作?

84785012| 提问时间:2024 06/28 1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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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
对的,是的,有风险的,现在还能修改合同吗?实际你们是销售的产品有提供服务没有?
2024 06/28 15:28
84785012
2024 06/28 15:34
有提供技术服,有设备,我公司主营也是信息技术服务,请问怎么修改好呢?
郭老师
2024 06/28 15:38
那就是设备和技术服务分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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