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第9题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答案里为什么没有把(1)的1000,(3)的1000,(5)的50调增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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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1 20:01
84785019
07/01 20:04
还可以这样,什么时候解答
吴卫东老师
07/01 20:10
企业将取得的新能源汽车财政补贴作为不征税收入不正确,应按规定缴纳。所以不用调整。
高新技术企业在2022年10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期间新购置的设备、器具,允许当年一次性全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并允许在税前实行100%加计扣除。零部件是企业存货,不是固定资产,因而企业处理不正确。
这里没有领用也就是没有在会计利润里面体现 所以不用调整
企业以前年度发生的资产损失未能在当年税前扣除的,可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其中,属于实际资产损失的,准予追补至该项损失发生年度扣除,其追补确认期限一般不得超过5年。这个损失也不在今年的会计利润里面 所以不用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