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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电子银行汇票票据状态为“已承兑-已锁定”是什么意思,可背书转让?

84785028| 提问时间:07/02 0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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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已承兑-已锁定”表示这张票据已经被承兑人确认并承诺到期无条件支付款项,同时该票据已被锁定,无法进行撤回或更改。 通俗来说,就是对方把汇票背书给你之后,在你未接收之前,对方原本是可以撤回背书申请的,但如果你已经签收,对方就无法撤回了。在新一代票据系统下的“已承兑-已锁定”,等同于 ECDS 老系统下的“背书待签收”。 这种状态的票据通常是可以放心接收的。当遇到票据状态为“已承兑-已锁定”的票据时,意味着其付款承诺已经确定,并且在新一代票据系统下具备一定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不过,具体是否可以进行背书转让,还需根据相关法规和具体的交易规定来确定。一般来说,在票据锁定期间,可能不允许再进行背书转让操作,需等待票据解锁或满足其他特定条件后,方可进行进一步的流转。但不同的电子票据系统或金融机构可能会有略微不同的规定和操作流程,建议在实际操作中咨询相关金融机构或参考具体的票据系统说明。 另外,电子银行承兑汇票背书转让的一般流程如下(具体操作可能因银行或票据系统而有所不同): 1.背书人通过网上银行、银行柜台或其他电子终端登录,录入背书申请信息,使用背书人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 2.开户行审核背书人的电子签名,核验通过后组成背书业务申请报文,使用开户行的数字证书加盖电子签名,并发给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3.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完成开户行电子签名是否准确有效、背书人是否是票据的持有人等检查后,将申请报文转发至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 4.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报文的有效性后,将该申请信息通知或展示给被背书人,被背书人可以签收或者驳回该背书申请,并加盖自己的电子签名; 5.被背书人开户行的接入系统核验被背书人电子签名的有效性,核验通过后组成回复报文并加盖开户行的电子签名,将回复报文发往人民银行的电子商业汇票系统; 6.人民银行电子商业汇票系统核验签收报文的有效性后,如果为同意签收的回复报文,那么将票据所有人修改为被背书人并通知背书人;如果为驳回的回复报文,那么将驳**复通知背书人。 在被背书人发起回复之前,背书人和被背书人均可操作票据,背书人可撤销背书申请,被背书人可回复(签收或驳回)背书申请。此时,系统按照时间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如背书人先撤销背书申请,则该背书申请已撤销,被背书人不能再进行背书回复操作;如被背书人先发起背书回复,则该背书申请按照被背书人的意思已签收或驳回,背书人不能再撤销该背书申请。同时,需注意票据在提示付款期后,通常不得进行转让背书;如果票据上记载了“不得转让”事项,也不得继续背书。
07/02 09: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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