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我们A门店的老板,和B门店的老板是兄弟,两家门店是异地,一个北方一个南方,只是用了同一个品牌和IP。但现在B门店想要让A门店纳B门店的公司为子公司,这样方便两家公司互相转账,接济。这样不在一个地方的子母公司,内部资金转账的话,会存在什么隐患吗?两家公司是根据所在地,受当地税务局管理吗?还是受母公司所在地的税务局管理?

84785001| 提问时间:07/02 13: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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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锁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这个的话,是受税务局管理的,这个你们转账,有依据吗这个
07/02 13:52
84785001
07/02 13:55
就是说不上哪边的公户上的钱不够了,另一家就会给转一次,大概半年转一次,这样改成子母公司的话,会好一点吗?
小锁老师
07/02 13:55
对,子公司母公司,这样会好一点
84785001
07/02 14:06
A这边是怕B公司那边税务如果出什么事情,是归B公司那边的税务局管理吗,会对A产生什么影响吗
小锁老师
07/02 14:06
这个的话,对的,对A没有影响
84785001
07/02 14:08
您能给我讲讲嘛?就是维持现状的话,互相转账有什么隐患?如果转成子母公司的话,会有什么改变
小锁老师
07/02 14:10
就是你如果互相转账,有依据来源的话,这种就没关系的其实
84785001
07/02 14:13
我可以这样理解吗?就是我们现在是两家没有关系的公司,只是挂牌和公司名称用的一个IP,互相转账的话是没有依据来源的。如果转化成子母公司,就拥有了依据来源?相当于有了一个转账的理由?
小锁老师
07/02 14:14
嗯对,就是这个意思的,没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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