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假定某居民个人一年内取得如下所得:(1)每月应发工资均为10000元,“三险一金”等专项扣除为1500元,从1月起享受子女教育专项附加扣除1000元,没有减免收入及减免税额等情况。(2)5月份取得劳务报酬所得5000元。(3)8月份取得稿酬所得20000元。请计算:(1)劳务报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多少?(2)稿酬所得应预扣预缴个人所得税税额多少(3)汇算清缴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多少?(4)假设已预扣预缴税款2040元,需要退多少个人所得税?

84785034| 提问时间:07/02 2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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苍鹭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第一问 五千的劳务报酬5000*(1-20%)*20%=800
07/02 23:38
苍鹭老师
07/02 23:38
第二问 稿酬 预扣预缴个税 20000x(1-20%)x20%x(1-30%)=2240元
苍鹭老师
07/02 23:39
第三问 汇算清缴要缴纳, 税额算出来 10000×12+5000×80%+20000×80%×70% -6万 -1500×12 -100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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