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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怎么算?

84785007| 提问时间:07/04 0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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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可以通过以下两种方法计算: 方法一:按会计科目计算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减免税款 + 出口退税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其中涉及的各项金额均根据会计科目中年初至年末借方/贷方累计发生额计算。 方法二:按增值税纳税申报表计算 应交增值税 = 销项税额-(进项税额-进项税额转出-免、抵、退应退税额)+ 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 按简易计税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应纳税额减征额-加计抵减累计税额 这里使用的是《增值税纳税申报表》中一般项目列中的本年累计列数据。
07/04 09:17
84785007
07/04 09:28
如果问2季度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那只计算2季度的数对么?如果进项多,那算出的数就是负数填列是么?
朴老师
07/04 09:34
如果问 2 季度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应计算 4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这个时间段内的发生额。 如果在计算 2 季度时,进项税额多于销项税额,算出的数是负数,可以按负数填列。 例如,2 季度销项税额为 5000 元,进项税额为 8000 元,那么 2 季度应交增值税本期累计发生额为 -300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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