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 问题:所以双务关系中:如有履行的先后顺序,那后履行一方对应的就是先(后)履行抗辩权,而先履行一方对应行使的只能叫不安抗辩权。 如同时履行,那其中一方可以履行同时履行抗辩权,是不是这个逻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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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个逻辑是正确的。
在双务合同关系中,如果有履行的先后顺序,后履行一方享有的是先履行抗辩权(或后履行抗辩权);先履行一方在特定条件下行使的是不安抗辩权。
如果合同是同时履行,那么任何一方在对方未履行或履行不符合约定时,可以行使同时履行抗辩权。
07/04 16: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