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新政策一般纳税人,销售多少金额,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84785044| 提问时间:07/05 08:05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10万/月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29日发布 财税〔2016〕12号 第一条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免两费一金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可以享受,长期按月不含税收入小于等于10万,季不含税小于等于30万。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07/05 08:07
84785044
07/05 09:57
老师,也就是说,收入10万以内,城建税正常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免税吗
廖君老师
07/05 09:59
您好,是 的,就是这么理解的哦
84785044
07/05 10:09
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集团大老板要求子公司这边把法人持股0,变更为持股20%,是先升级一般纳税人还是先变更股权
廖君老师
07/05 10:20
您好,这个顺序没有文件规定的中,先后都是可以的哦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