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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新政策一般纳税人,销售多少金额,免征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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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10万/月内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2016年1月29日发布 财税〔2016〕12号
第一条规定:免征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水利建设基金的范围,由现行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9万元)的缴纳义务人,扩大到按月纳税的月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10万元(按季度纳税的季度销售额或营业额不超过30万元)的缴纳义务人。 免两费一金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都可以享受,长期按月不含税收入小于等于10万,季不含税小于等于30万。免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费附加、水利建设基金。
07/05 08:07
84785044
07/05 09:57
老师,也就是说,收入10万以内,城建税正常缴纳,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可以免税吗
廖君老师
07/05 09:59
您好,是 的,就是这么理解的哦
84785044
07/05 10:09
小规模变更一般纳税人,集团大老板要求子公司这边把法人持股0,变更为持股20%,是先升级一般纳税人还是先变更股权
廖君老师
07/05 10:20
您好,这个顺序没有文件规定的中,先后都是可以的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