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朴老师回答我的问题,有图片等您接手后发送 问题:那到什么状态才算对方接受呢?就像老师说的广告,如果写着随到随有就算要约,但是对方还没过来是不是就不算接受,只是说只要对方过来是可以签合同的,所以就算要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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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图片我等你发上来
07/06 03:44
84785028
07/06 11:25
这个题目
84785028
07/06 11:25
这个题目
朴老师
07/06 11:44
由受要约人作出:承诺必须由要约所指向的特定人(即受要约人)作出。
在要约的有效期内:承诺必须在要约规定的有效期内作出。如果要约没有规定有效期,则应在合理的时间内作出承诺。
承诺的内容与要约一致:承诺的内容应当与要约的内容一致,表示受要约人无条件地接受要约中的全部条件。承诺不得对要约的内容进行实质性变更,否则构成新要约。
承诺的方式符合要约要求:除非要约中特别声明承诺方式,否则承诺可以以明示或默示的方式作出。明示方式如书面或口头通知;默示方式则可能通过行为来体现,如按照要约的要求履行了合同的主要义务。
关于广告是否构成要约的问题,这通常取决于广告的具体内容。如果广告中包含了足够具体和确定的条件,如价格、数量、质量、履行期限等,且明确表明一经接受即受约束(即“随到随有”且明确表示接受后即成立合同),则这样的广告可能被视为要约。但是,如果广告只是宣传性的,没有足够具体和确定的内容,或者没有明确表示一经接受即受约束,那么它通常被视为要约邀请,即邀请他人向自己发出要约。
在您的例子中,“随到随有”这样的表述,如果结合具体的商品信息、价格、购买条件等,且明确表示了接受后即成立合同的意思,那么它可能构成要约。但是,如果对方还没有过来购买,即没有作出有效的承诺,那么合同尚未成立,您也还没有受到合同的约束。只有当对方在有效期内以符合要约要求的方式作出承诺时,合同才成立,双方才受到合同的约束。
84785028
07/06 15:35
朴老师,看下我的新的提问呢
朴老师
07/06 15:36
好的,我去看看哦,稍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