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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主合同对合同保证的影响 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不受影响,扔为原合同期间。1.本题没写明庚提供的保证担保是一般保证还是连带保证,视为一般保证。2.原200万债权于2023年6月到期,2023年7月戊要求庚承担保证责任,已过约定期限。且题目未显示债务履行延期1年书面通知保证人庚。所以庚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84785028| 提问时间:07/07 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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薇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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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07 22:06
薇老师
07/07 22:13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相关规定,如果债权人和债务人未经保证人书面同意变更主债权债务合同的履行期限,保证期间不受影响,仍为原合同期间。此外,如果保证合同中对保证期间有明确约定,那么保证人只在约定的保证期间内承担保证责任。 2.如果庚合伙企业作为保证人,在提供保证时未同意变更履行期限,并且和解协议中的变更未经庚合伙企业书面同意,那么庚合伙企业可以依据原保证合同的约定拒绝承担保证责任。同时,如果原保证合同中约定的保证期间已过,庚合伙企业也可以因此拒绝承担保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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