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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年采购的货物,现在税局通知让进项转出,去年已经抵扣,也结转了成本,现在账上怎么处理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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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当接到税务局通知需要对去年采购的货物进行进项税额转出时,账务处理如下: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同时,调整相应的所得税影响(假设适用税率为 25%):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进项税额转出金额×25%)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最后,将“以前年度损益调整”科目余额转入“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科目: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例如,去年采购货物的进项税额为 1000 元,去年已抵扣并结转成本,今年进行进项税额转出处理。则会计分录为:
借: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1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1000
假设适用税率为 25%,则所得税影响为 250 元(1000×25%)
借:应交税费 - 应交所得税 2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250
借:利润分配 - 未分配利润 750
贷:以前年度损益调整 750
07/08 18:02
84785018
07/08 18:05
成本呢?不用处理吗
朴老师
07/08 18:09
同学你好
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就是了
84785018
07/08 20:33
原本结转的成本不用纳税调增吗?是不是也要补交所得税?
朴老师
07/08 20:52
没发票或者多结转的要调增的
84785018
07/09 08:28
就我们这个而言,税务局通知让进项转出,没有说成本不能扣除,那成本需要调增吗?
朴老师
07/09 08:53
那这个就不用调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