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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向外捐赠物品,怎么做账务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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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社会团体向外捐赠物品的账务处理如下:
捐赠物品时:
借:营业外支出
贷:存货(库存商品等)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如果捐赠物品视同销售,需要计算增值税)
如果该社会团体执行的是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账务处理可能如下:
借:业务活动成本
贷:存货(库存商品等)
例如,某社会团体将一批价值 5000 元的物资捐赠给受灾地区,这批物资的购入成本为 3000 元,适用增值税税率为 13%。
则会计分录为:
借:营业外支出 3650
贷:存货 3000
贷:应交税费 - 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650 (5000 × 13%)
或者,如果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
借:业务活动成本 3000
贷:存货 3000
07/10 09:32
84784987
07/10 09:40
是执行的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是买进的东西赠送出去的,不是一般纳税人,视同销售也按13%的税率嘛?
朴老师
07/10 09:45
同学你好
对的
也是按13%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