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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所得税特殊性重组中资产划转条件中受一方或多方控制的居民企业,这里一方或多方可以是多个自然人股东吗?

84785004| 提问时间:07/11 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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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小天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税务师,经济师,审计师
企业所得税特殊性重组中资产划转条件里的“受一方或多方控制的居民企业”,这里的一方或多方通常不可以是多个自然人股东。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促进企业重组有关企业所得税处理问题的通知》(财税〔2014〕109 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产(股权)划转企业所得税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5 年第 40 号),资产划转适用特殊性税务处理需满足相关条件。其中,“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以及受同一或相同多家居民企业 100%直接控制的居民企业之间按账面净值划转股权或资产”,这里的“居民企业”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但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而自然人股东不属于“居民企业”的范畴。上述政策主要是为了促进企业之间的资产重组和优化,对于自然人股东的税务处理,可能会有其他相关规定。
07/11 10:23
84785004
07/11 10:25
如果是自然人股东的话,是否就不能满足特殊性重组要求了,需要按照公允价值确定划转的计税基础
蓝小天老师
07/11 10:26
是的,自然人股东则不满足
84785004
07/11 14:20
要是法人股东投资入股,后面关联方交易,可能涉及特别纳税调整的问题,后期可能会出现子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母公司不是小型微利企业,存在企税税率差异,转移利润的凤险
蓝小天老师
07/12 08:56
法人股东投资入股后的关联方交易确实可能引发特别纳税调整的问题。 在存在企税税率差异的情况下,子公司是小型微利企业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母公司不是,就可能存在通过关联交易转移利润的动机和风险。 例如,通过不合理的定价策略,将利润从高税率的母公司转移至低税率的子公司,以降低整体税负。税务机关会对这种关联交易进行审查和评估,判断其是否符合独立交易原则。 如果不符合,税务机关有权进行特别纳税调整,按照合理的方法重新确定交易价格和利润分配,以确保税收的公平和合规。
84785004
07/12 08:59
是的,这样的筹划方案确实有这样的税收风险。所以,我在考虑自然人股东投资入股,那么又存在的企税按照正常销售处理,确认资产处置损益的问题。
84785004
07/12 09:02
我们关联方交易年度金额不大,税务机关也不会给机会安排预约定价,倒查几年前的关联方交易,累计数金额就大了
蓝小天老师
07/12 09:22
关联交易不大,这样风险也不大
84785004
07/12 09:24
关联方交易定价,一般都参照可比非受控企业价格方法来执行的,要税务按照成本加成来核定,这个价格就差额大了
蓝小天老师
07/12 09:36
交易额过大,还需要去备案
84785004
07/12 09:45
现在都是关联方申报表申报后,留存备查了,自行判定
蓝小天老师
07/12 09:48
是的,祝你工作顺利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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