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所以按你这个说法。计提6月,7月才发放的工资。那最开始我问你6月所属期申报的是6月银行流水还是7月的银行流水?你回答6月的!这不是自相矛盾吗?按你这个说法6月申报所属期报的工资数据就是对应7月银行流水发放的工资金额。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不知道之前那个老师给你回复的
6月份计提6月份工资
7月份支付,然后申报的时候所属期是7月份,申报日期是8月份。
07/13 10:56
郭老师
07/13 10:59
依据现行《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自行申报纳税人每月应纳的税款,都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将于2019年1月1日起实施的新《个人所得税法》第十四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或者每次预扣、代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十五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表。因此,扣缴义务人应该在发放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的次月15日内办理申报。
2、如果扣缴单位前期未按上述规定操作,存在“当月代扣的个人所得税,当月申报并缴纳”的情况,那么就需要将扣缴申报期限调整为支付所得的月度终了后十五日内办理扣缴申报。
3、如果没有按照税法规定期限申报,当2019年1月1日个人所得税新税制及专项附加扣除实施时,扣缴单位申报期限有差异,就会产生数据归集交叉,对纳税人按规定享受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有所影响。
郭老师
07/13 11:00
看一下这个规定,发工资的次月申报个税。7月份发放的,8月份申报。
84784951
07/13 11:09
那这样是不是会导致账税不一致。
郭老师
07/13 11:11
你好,对的是的,不一致的。
郭老师
07/13 11:11
不一致,这个是规定,它规定的就是这么来的,因为他申报个税的时候,它是根据收付实现制来申报。
84784951
07/13 11:14
比如我们做账的时候
5月工资1万(6月发放),6月工资1.5万(七月发放)。
那6月做账的时候是计提6月所属期申报的工资1万元?还是计提6月工资表的1.5万元?
郭老师
07/13 11:17
你是当月做当月的账务处理吗?如果是的话,6月份计提的是1.5万6月的工资。
第一个回复
6月份计提6月份工资
7月份支付,然后申报的时候所属期是7月份,申报日期是8月份。
2024-07-13 10:56
84784951
07/13 11:20
那最终核对 税务申报对应月份工资的时候会和我们原本当月计提的金额不一样,需要把计提的金额改成税务申报的金额吗
郭老师
07/13 11:25
不需要
你们账上做的成本费用:
一到12月份就是税务局申报里面的所属期二到次年1月份。
84784951
07/13 11:30
是的,差了一个月,没关系是吧
郭老师
07/13 11:31
对的对的没有关系的,可以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