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差额发票上备注10月-12月的工资,但实际上9月份开始就有工资了,那9月份的工资需要作为开了票的10月-12月的主营业务成本吗

84784995| 提问时间:2024 07/16 11:08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9 月份的工资不需要作为开了票的 10 月-12 月的主营业务成本。 差额发票上备注的 10 月-12 月工资,仅代表这部分工资通过差额开票的方式进行了处理。而实际上 9 月份的工资并未包含在该差额发票中。 在会计处理上,应将 9 月份的工资按照正常的账务处理方式计入相应的成本或费用科目,而不能直接与差额发票上备注的时间段工资混淆。 例如,对于劳务派遣服务等差额征税的业务,通过差额开票功能开具发票时,发票备注栏会注明相关差额征税的信息。但这并不影响每个月实际发生的工资按照所属期间进行准确的会计核算和记录。
2024 07/16 11:10
84784995
2024 07/16 11:13
那9月的工资我可以计入9月的主营业务成本吧
朴老师
2024 07/16 11:18
同学你好 这个可以的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