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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外地经营预缴企业所得税是怎么扣的呢?

84784984| 提问时间:07/17 1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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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艳红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您好,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跨地区经营建筑企业所得税征收管理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10〕156号)规定:三、建筑企业总机构直接管理的跨地区设立的项目部,应按项目实际经营收入的0.2%按月或按季由总机构向项目所在地预分企业所得税,并由项目部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预缴。
07/17 1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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