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您好老师,我想问一下: 同一控制下兄弟企业吸收合并,被吸收企业有以前年度亏损,我看财税条文里写的弥补限额为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国债利率,公允价值需要找评估公司出具报告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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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同一控制下兄弟企业吸收合并中,如果符合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
这里的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通常需要找评估公司出具报告来确定。评估公司会依据相关的评估方法和标准,对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进行评估,以确定其公允价值。
根据《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 号):企业合并,企业股东在该企业合并发生时取得的股权支付金额不低于其交易支付总额的 85%,以及同一控制下且不需要支付对价的企业合并,可以选择按特殊性税务处理规定处理。其中,合并企业接受被合并企业资产和负债的计税基础,以被合并企业的原有计税基础确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为上述计算方式;被合并企业股东取得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以其原持有的被合并企业股权的计税基础确定。
07/19 15: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