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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企业在合并过程中,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是负数,那么本年度合并方弥补被合并方的亏损有限额限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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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0年第4号)第二十六条的规定,所规定的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是指按《税法》规定的剩余结转年限内,每年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
2024 07/22 08:57
84785004
2024 07/22 09:10
这个限额是根据被合并方净资产公允价值*最长国债年利率,如果评估下来净资产是资不抵债,公允价值是负数,那么限额是怎么确定
宋生老师
2024 07/22 09:16
企业在合并过程中,如果被合并方的净资产账面价值是负数,那么合并方弥补被合并方亏损是有限额限制的。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重组业务企业所得税处理若干问题的通知》(财税〔2009〕59号)第六条规定,被合并企业合并前的相关所得税事项由合并企业承继,并且可由合并企业弥补的被合并企业亏损的限额计算公式为:被合并企业净资产公允价值×截至合并业务发生当年年末国家发行的最长期限的国债利率。如果被合并企业的净资产公允价值为负数,则实际上合并企业无法对被合并企业名下的亏损进行弥补
84785004
2024 07/22 10:21
那就说企业所得税上并不能弥补这个资不抵债的企业亏损。
宋生老师
2024 07/22 10:25
你好!实操中一般不允许居多。因为这样有偷税漏税的嫌疑
84785004
2024 07/22 10:27
只要具备合理的商业目的,是可以的
宋生老师
2024 07/22 10:29
你好!嗯,所以实操,看税务局的认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