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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老师,我们租入厂房的金额是10万,出租方已经缴纳了房产税,我又以20万转租了,我还用缴纳房产税吗

84785043| 提问时间:2024 07/25 17: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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耿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对于转租行为是否征收房产税,国家税务总局对此未做出规定,根据《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二条的规定:房产税由产权所有人缴纳。产权属于全民所有的,由经营管理的单位缴纳。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缴纳。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产所在地的,或者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缴纳。 《房产税暂行条例》明确房产税的纳税义务人为房产所有人,而转租人对于转租房产不具有所有权,仅有使用权,所以转租行为不应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暂行条例》第三条规定: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房产税的计税依据。这里所指房屋的租金收入应当是房屋产权所有人出租房屋使用权取得的所有收入,而不是最终的承租人支付的所有承租费用(房产的真实租金)。 因此,认为单位转租房屋不用缴纳房产税。但在实践中,部分省(市)将房屋转租看作是房屋出租行为的延续,规定实际取得收益人即转租人应当就转租的差额缴纳房产税
2024 07/25 17:05
84785043
2024 07/25 17:08
谢谢老师
耿老师
2024 07/25 17: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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