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乙公司派遣1名外籍基层技术人员到甲公司兼职工作,其2023年3月1日首次来华,在中国境内无住所。2023年度在中国居住天。3~12月期间每月境内甲公司向其发放工资4万元人民币,境外乙公司向其发放工资折合人民币7万元。每月境内工作天数与境外工作天数的比例为1:2。 计算每月在中国境内的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额,以及其2023年度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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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发给你
07/26 00:56
暖暖老师
07/26 06:58
首先,2023 年 3 月 1 日首次来华,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在中国境内居住累计不满 183 天,为非居民个人。
非居民个人境内所得,按月计算个人所得税。
3 月在境内工作的时间为 31 天×1/3 = 10.33 天,不满 10 天,该月境内所得不纳税。
4 - 12 月在境内工作时间均超过 10 天,应纳税。
每月境内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额 = (40000 + 70000)×40000÷(40000 + 70000)×该月在境内工作天数÷该月公历天数
4 - 12 月每月在境内工作天数为 30 天×1/3 = 10 天
每月境内应税工资薪金收入额 = (40000 + 70000)×40000÷(40000 + 70000)×10÷30 ≈ 5714.29 元
非居民个人工资、薪金所得,以每月收入额减除费用五千元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4 - 12 月每月应纳税所得额 = 5714.29 - 5000 = 714.29 元
税率为 3%
每月应纳税额 = 714.29×3% = 21.43 元
2023 年度在中国境内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 = 21.43×9 = 192.87 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