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请问老师,我司为房地产企业,再确定成本核算对象的时候,公共配套19号楼为幼儿园;20号楼为公厕,垃圾收集点;21号楼为换热站 ;22号楼为社区警务室,物业。请问这些公共配套中只把幼儿园单独核算可以么?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同学你好,在房地产企业成本核算中,将公共配套中的幼儿园单独核算是否可行,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断。
一般来说,单独核算幼儿园是有可能的,但需要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从功能和使用性质上看,幼儿园与其他公共配套设施如公厕、垃圾收集点、换热站、社区警务室和物业存在明显差异。幼儿园通常具有相对独立的运营和管理模式,可能会有不同的成本构成和收益预期。
然而,从成本分摊和核算的合理性角度,如果将幼儿园单独核算,需要确保能够清晰准确地划分与之相关的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例如,幼儿园的建设成本、设备采购成本、人员培训成本等直接成本可以相对明确地单独计量。但一些共同的间接成本,如土地成本、基础设施建设成本等,在分摊时需要有合理的依据和方法,以避免成本核算的不准确。
另外,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规和政策要求。某些地区可能对房地产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核算有具体的规定和指导意见,如果政策要求公共配套设施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核算,那么单独核算幼儿园可能不符合规定。
例如,有的地方规定,公共配套设施的成本应按照建筑面积或其他合理的比例在整个项目中进行分摊。
也就是说,虽然在某些情况下可以将公共配套中的幼儿园单独核算,但需要综合考虑功能差异、成本划分的合理性以及法规政策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成本核算的准确性和合规性。
07/27 18:33
84785035
07/27 18:43
好的谢谢老师
薇老师
07/27 18:45
嗯嗯,好的,继续加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