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请问下收到政府补助的专款专用资金200万,用于研发项目。针对政府补助这部分的收款和支出会计分录是1.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 还是2.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 支出时,借:研发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 贷:其他收益 有人回复我是第1种情形,因为是补助的专款,所以支出对应冲掉就行,有人回复我是第二种情形,我都不知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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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这两种会计处理方式在不同情况下都是可能存在的,具体取决于政府补助的性质和相关会计准则的要求。
如果该政府补助属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通常采用第一种会计处理方式。即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支出时:借:专项应付款 贷:银行存款。这种处理方式体现了专款专用,将收到的资金与支出直接对应冲销。
如果该政府补助属于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并且用于补偿企业以后期间的相关成本费用或损失,可能采用第二种会计处理方式。收款时:借:银行存款 贷:专项应付款;支出时:借:研发费用 贷:银行存款 同时借:专项应付款 贷:其他收益。
例如,如果政府明确表示这 200 万是为了补偿企业未来进行研发活动的支出,且企业能够合理预计未来能够满足相关条件,那么可能更倾向于第二种处理方式。
但最终应采用哪种方式,还需要结合补助的具体条款、企业的会计政策以及相关法规和会计准则的要求来综合判断。
07/31 09:17
84784966
07/31 09:24
属于第二种,与收益相关的,那上述政府补助专项资金的研发费用是不是不能计入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84784966
07/31 09:24
因为是政府的专款
朴老师
07/31 09:26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84784966
07/31 09:29
好的,谢谢老师,另有老师回复我政府补助这部分专项资金的研发费用是可以计入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朴老师
07/31 09:33
政府补助的专项资金用于研发的费用,是否可以计入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研发费用的规定是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需符合一定要求。
然而,政府补助有总额法和净额法两种会计处理方法。总额法是在确认政府补助时,将其全额一次或分次确认为收益,而不是作为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成本费用等的扣减;净额法是将政府补助确认为对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者所补偿成本费用等的扣减。
如果企业采用总额法对与日常活动相关的政府补助进行会计处理,且该补助与研发活动相关,那么在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的前提下,这部分政府补助资金计入损益的部分可以计入高新企业研发费用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
但如果采用净额法进行会计处理,可能会直接冲减相关资产账面价值或所补偿的成本费用等,这部分金额可能不会直接体现在研发费用中。
同时,需注意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还有其他条件,如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等。
具体情况建议参考相关会计准则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并与企业的财务人员或专业的税务顾问进行沟通确认,以确保准确计算和申报。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16〕32 号)第十一条规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企业申请认定时须注册成立1年以上。
2.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3.对企业主要产品(服务)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技术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
4.企业从事研发和相关技术创新活动的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10%。
5.企业近3个会计年度(实际经营期不满3年的按实际经营时间计算,下同)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同期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全部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6. 近1年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同期总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7. 企业创新能力评价应达到相应要求。
8. 企业申请认定前1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