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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7.1新公司法,7.1后股东转入的投资款是不是都要验资,这个验资有没时间要求,比如什么时间之前要验资完? 2、新公司法前转入的投资款要验资吗? 3、2024.7.1新公司法后转入的投资款要马上工商公示是吗?有没什么时间要求?是在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进入吗?

84785037| 提问时间:07/31 1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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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小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初级会计师
你好,1. 2024年7月1日后,股东转入的投资款仍实行认缴登记制,不需要验资。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实行注册资本实缴登记制另有规定外,在设立公司之初,创业投资者无需缴纳出资;同时,按照新《公司法》第二百二十八条,有限责任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也无需缴纳新增资本。《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二条进一步明确,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认缴注册资本应当五年内缴足。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内足额缴纳认缴的出资额,具体的缴纳期限由股东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确定。 2. 2024年7月1日新公司法实施前转入的投资款,一般也不需要验资。因为2013年《公司法》规定实行认缴登记制,股东缴纳出资后,无需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3. 2024年7月1日后转入的投资款,公司应当按照规定进行工商公示。根据新《公司法》第四十条,公司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日期。《国务院关于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注册资本登记管理制度的规定(征求意见稿)》第十条进一步明确,公司应当自相关信息形成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将股东认缴和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日期,发起人认购的股份数,以及公司股东或者发起人的股权、股份变更等信息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向社会公示。 具体的公示操作可以进入公示系统,企业信息填报进行。 需要注意的是,新《公司法》设置了三年过渡期(自2024年7月1日至2027年6月30日)来逐步调整之前已设立公司的出资期限。对于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自2027年7月1日起剩余认缴出资期限不足五年的,无需调整出资期限;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超过五年(即超过2032年6月30日)的,应当在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之前)将其剩余认缴出资期限调整至五年内(即2032年6月30日之前),并记载于公司章程,同时依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而2024年7月1日前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应当在三年过渡期内(即2027年6月30日之前),缴足认购股份的股款。
07/31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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