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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法那里有个疑问,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对于出资人来说有什么区别,假如发起人有30名,如何选择是成立有限公司还是成立为股份公司

84785022| 提问时间:07/31 16: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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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公司对于出资人来说,主要有以下一些区别: 1.股东人数: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通常为1至50人;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至少为2人,无上限,但需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股本划分方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公司的资本总额需平均划分为若干均等的份额。 3.发起人筹集资金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4.股权转让条件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但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且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5.公司组织机构权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6.股权证明形式: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7.财务状况公开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序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如果发起人有30名,选择成立有限公司还是股份公司,需要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例如公司的发展规划、资金需求、经营管理模式、市场融资需求等。 如果公司有较大的资金需求,希望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等方式筹集资金,或者计划未来上市,那么股份有限公司可能更适合,因为其在融资和资本运作方面具有更大的灵活性。 如果更看重股东之间的紧密合作和相对灵活的经营管理方式,且没有迫切的上市需求,有限责任公司可能是较好的选择。有限责任公司在组织机构设置、股权转让等方面相对较为简便和灵活,也更强调股东之间的人合性。
07/31 16:08
84785022
07/31 16:12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募集的股份是否属于股票发行
朴老师
07/31 16:18
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设立时募集的股份属于股票发行。 我国《公司法》第77条第3款规定:“募集设立,是指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而设立公司”。而股票发行是指符合条件的发行人以筹资或实施股利分配为目的,按照法定的程序,向投资者或原股东发行股份或无偿提供股份的行为。 我国股份有限公司采用募集设立方式向社会公开发行新股时,须由证券经营机构承销,这种发行方式就属于股票的公开间接发行。其发行范围广、发行对象多,易于足额募集资本;股票的变现性强,流通性好;还有助于提高发行公司的知名度和扩大其影响力。但这种发行方式的不足是手续繁杂,发行成本高。 另外,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股票需要符合相关规定,并依法报经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国务院授权的部门核准。
84785022
07/31 16:20
如果是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呢?是否存在发行股份的问题?
朴老师
07/31 16:28
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存在发行股份的问题。 新《公司法》明确规定,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应当认足公司章程规定的公司设立时应发行的股份,并且发起人应当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 发起设立是指公司资本由发起人全部认购,不向他人招募资本的公司设立方式。在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中,只有发起人参与股份认购,社会公众不参加股份认购。 相比原公司法,新公司法将发起设立的股份公司从原来的认缴制修改为了实缴制。这意味着发起人需要在公司成立前按照其认购的股份全额缴纳股款,而不能再采用认缴的方式。
84785022
07/31 16:31
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过程也就是股份发行的过程?
朴老师
07/31 16:33
在一定程度上,发起人认购股份的过程可以被视为股份发行的一部分。 股份发行是指股份有限公司为筹集资金、或为其他目的而向投资者出售或分配股份的行为。 在发起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情况下,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这个认购的过程属于股份发行的初始阶段。 但需要注意的是,当股份有限公司通过募集设立的方式,向社会公众或特定对象募集股份时,此时的股份发行范围更广,程序也更为复杂。 例如,一家新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发起人首先认购了规定比例的股份,这是股份发行的开始。随后,公司可能会通过公开募集或定向募集的方式,向更多的投资者发行股份以筹集更多资金,这个阶段也是股份发行的重要环节。 总的来说,发起人认购股份是股份发行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但股份发行不仅仅局限于发起人认购股份这一环节。
84785022
08/01 08:05
股份公司设立时募集股份是公开募集还是非公开募集,是不是要证监会注册,证券公司承销,
朴老师
08/01 08:21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募集股份,可以是公开募集,也可以是非公开募集(向特定对象募集)。 如果是公开募集股份,需要经过证监会核准。具体流程如下: 1.发起人认购股份:发起人应认购公司应发行股份的一部分,不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35%。 2.公开募集股份:必须公告招股说明书,并制作认股书;应当由依法设立的证券公司承销,签订承销协议;应当同银行签订代收股款协议。 3.认股人缴纳股款。 4.召开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自股款缴足之日起30日内主持召开公司创立大会;发起人应当在创立大会召开15日前将会议日期通知各认股人或者予以公告;创立大会应有“代表股份总数”“过半数”的发起人、认股人出席,方可举行;创立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认股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通过。 5.申请登记:董事会应于创立大会结束后30日内,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登记。 而如果是向特定对象募集股份,累计超过二百人的则属于公开募集,需证监会核准;累计不超过二百人的,为非公开募集,不需要证监会核准,但可能需要遵循其他相关法规和规定。 在募集设立过程中,通常需要证券公司承销股份。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负责协助发行人进行股份的销售和发行工作,以确保发行过程的合法性、公正性和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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