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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增资优先认购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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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您好,股东的新股优先认购权,是指公司发行新股时股东可以按各自持有的股份数的比例优先于他人进行认购的权利。公司给予股东新股优先认购权的通常做法是给每个股东一份权利证书,注明其有权购买新股票的数量,该数量系根据股东现有股数乘以特定比例求得,股东购买新股票的定价往往低于股份的市价,因而优先认股权以及作为其表征的权利证书本身亦具有市场价值。股东可以自己行使该权利,也可以通过转让权利证书而将新股优先认购权转让给他人行使。
07/31 20:47
84785022
07/31 20:58
老师,我问的是为什么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没有增资优先认购权,公司法讲的是没有这个权利
刘艳红老师
07/31 21:03
因为当有限责任公司的原始股东的此项权利被侵犯需要及时主张权利,此项权利有诉讼时效的限制。
刘艳红老师
07/31 21:07
《公司法》第三十四条规定的股东增资优先认购权,是公司法基于保护有限责任公司人和性的经营特征,对有限责任公司增资扩股行为发生时所做的强制性规范,目的在于保护有限责任公司基于人和基础搭建起来的经营运行稳定性,该规定仅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