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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老师 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出口征税政策依据是什么 确认收入的时间依据哪个政策

84785021| 提问时间:08/05 1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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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一、外贸企业出口货物出口征税政策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该条例规定了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条例缴纳增值税。对于外贸企业出口的某些特定货物,如果不符合免税或退税条件,就需要按照规定征收增值税。 2.《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39 号)此文件对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政策进行了明确和规范,包括明确了适用征税政策的具体情形。例如,出口企业或其他单位销售给特殊区域内的生活消费用品和交通运输工具等情况,视同出口货物要予以征税。 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2 年第 24 号)进一步细化了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的管理规定,包括出口征税货物在申报、审核等方面的具体操作办法。 二、确认收入的时间政策依据 1.《企业会计准则第 14 号——收入》外贸企业在确认出口货物销售收入时,通常应遵循该准则的相关规定。根据准则,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对于出口货物,通常以货物装船离港、报关出口等作为判断客户取得商品控制权的关键时点之一。例如,在货物已发出,出口报关手续已完成,取得提单或其他货运单据等表明货物所有权转移和风险报酬转移的凭证时,通常可以确认收入。 2.《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以权责发生制为原则,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论款项是否收付,均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不属于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即使款项已经在当期收付,均不作为当期的收入和费用。外贸企业的出口货物收入确认在企业所得税方面也需遵循这一原则,结合实际业务情况和相关证据来合理确定收入确认的时间点。
08/05 10:48
84785021
08/05 12:09
好的老师
朴老师
08/05 12:22
满意请给五星好评,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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