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您好,我们是幼儿园食堂,午饭12元,其中老师交2元,财政补贴10元(财政补贴的钱没收到),老师当月吃,下月收费(通过预收账款核算) 分录1 借:预收账款12 贷:伙食费收入2 上级补助收入10 借:银行存款2 其他应收-上级补助2 贷:预收账款 还是分录2 借:预收账款2 贷:伙食费收入2 借:其他应收10 贷:上级补助10 收到教师款时,借:银行存款2 贷:伙食费收入2 老师我的分录做的对吗?哪个分录更合适呢?还是我直接做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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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分录 1 的分析:
“借:预收账款 12;贷:伙食费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 10”,这里将整体的 12 元收入进行了拆分确认,逻辑上有一定合理性,体现了不同来源收入的分类。
“借:银行存款 2;其他应收 - 上级补助 2;贷:预收账款”,在收到老师交的 2 元时的处理是正确的,将预收账款冲减。但“其他应收 - 上级补助 2”这里不太恰当,因为财政补贴尚未实际收到,直接这样处理不太符合会计处理的谨慎性原则。
分录 2 的分析:
“借:预收账款 2;贷:伙食费收入 2”,对于老师交的 2 元的处理是正确的,明确了这部分收入的来源和性质。
“借:其他应收 10;贷:上级补助 10”,在财政补贴未收到时,先通过其他应收款挂账处理是合理的,符合会计的权责发生制原则,待实际收到补贴时再进行冲减。
“收到教师款时,借:银行存款 2;贷:伙食费收入 2”,再次明确了老师交款的收入确认,与前面的处理相呼应。
综合来看,分录 2 相对更合适一些。它清晰地划分了老师交款和财政补贴的会计处理,既符合实际业务情况,又遵循了会计原则。不过,在实际操作中还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1.对于财政补贴,要及时关注其到账情况,一旦收到补贴应及时冲减其他应收款。
2.定期核对预收账款的余额,确保与实际未结算的款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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