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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期定额与核定征收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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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是两种常见的税收征收方式,它们存在以下区别:
1. 核定依据不同
- 定期定额:主要依据纳税人的经营规模、经营区域、经营内容、行业特点、管理水平等因素核定定额。
- 核定征收:通常根据纳税人的收入总额或成本费用等情况来核定应纳税所得额。
2. 计算方法不同
- 定期定额:直接按照核定的定额乘以适用税率计算应纳税额。
- 核定征收:一般是通过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乘以适用税率得出应纳税额。
3. 稳定性不同
- 定期定额: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除非经营情况发生重大变化,否则定额一般不变。
- 核定征收:应纳税所得额的核定可能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4. 适用范围不同
- 定期定额:适用于生产、经营规模小,达不到《个体工商户建账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设置账簿标准的个体工商户等。
- 核定征收:适用于企业账目混乱或者成本资料、收入凭证、费用凭证残缺不全,难以查账的企业等。
5. 申报方式不同
- 定期定额:通常由税务机关按照定额自动申报纳税。
- 核定征收:纳税人需要自行申报纳税。
总之,定期定额和核定征收虽然都是税收征管中的特殊方式,但在具体的适用对象、核定依据、计算方法等方面存在差异。
08/05 15: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