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问:企业煅烧废气排放氮氧化物16000千克,浓度为120mg/Nm3。已知氮氧化物排放标准为200m g/Nm3,污染当量值(千克)为0.95。该企业所在省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为每污染当量1.2元。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是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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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你好, 污染当量数 = 污染物排放量 / 污染当量值 = 16000千克 / 0.95千克 ≈ 16842.11
税额标准为企业所在省环境保护税大气污染物税额标准,即每污染当量1.2元。
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税额 = 污染当量数 × 税额标准 = 16842.11 × 1.2元 ≈ 20210.53元
08/06 22:21
84784980
08/06 22:23
正确答案: 污染物浓度值低于国家标准的比例=(200-120)÷200×100%=40%
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
环境保护税。
实际应缴纳的环境保护税=16000÷0.95×1.2×75%÷10000=1.52(万元)
所以这道题的答案给错了对不对?他的比例计算不应该是这样算的对吧?
薇老师
08/06 22:36
答案是对的,纳税人排放应税大气污染物或者水污染物的浓度值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30%的,减按75%征收环境保护税;低于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50%的,减按50%征收环境保护税。很抱歉,确实少*75%的呢。
84784980
08/06 23:20
它的这个污染值为啥不是120/200这样来算比例呢?
薇老师
08/07 02:08
因为120/200是实际排放浓度占排放标准的比例,而我们需要的是低于排放标准的比例,所以要用排放标准减去实际排放浓度,再除以排放标准的呢。
薇老师
08/07 02:09
这样能反映出低于标准的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