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从上游租赁了音响设备。 然后承办了一场音乐节。用了该批音响灯光设备。并自己出人摄像。舞台搭建。撤场都是我公司做的 这种情况给主办方开发票开的是广告发布专票。6个点。合规吗

84785036| 提问时间:08/08 15: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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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Summer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
同学你好,音乐节承办方在开具发票时,‌需要根据具体提供服务内容,开具相应类型发票,承办音乐节通常会包括以下几个项目:‌ 1、门票收入:‌这是演艺行业最主要的收入来源之一,‌包括实体门票和电子门票的销售收入。‌ 2、赞助收入:‌赞助商为获得宣传效果或推广品牌而向演艺机构支付的款项。‌ 3、广告收入:‌演出现场或节目中的广告招商所得的收入。‌ 4、版权收入:‌演艺机构出售版权给其他机构或个人的收入,‌如音乐版权、‌剧本版权等。‌ 5、场地租赁收入:‌如果演艺机构租用其他机构的场地进行演出,‌则可以开列场地租赁收入等。 总之,‌承办音乐节开发票所列的项目应该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演艺机构的收入情况,‌以便于税务部门进行监管和审计
08/08 1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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