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 麻烦帮忙看一下 这个《新公司法 》 对股权转让的函,最底下那段话 :贵方不同意转让,应当购买该股权,不够买的,视为同意转让。这句话有没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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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其他股东半数以上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08/12 1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