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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账征收的个体户,税务局核定了季度经营所得的个税,每个季度申报一次,请问代扣代缴的个税税务局没有核定,请问需要申报吗?

84784966| 提问时间:08/12 17: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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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君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律师从业资格,税务师,中级经济师
您好,只有经营者一个人,没有其他工人,不用申报 的,有工人发工资要去核定这个税种,要不我们工资费用是没有办法税前扣除的
08/12 17:10
84784966
08/12 17:11
没有核定代扣代缴就做不了成本吗?
廖君老师
08/12 17:13
您好,是的,不能税前扣除,因为我们没有申报个税,税务是要比对的
84784966
08/12 17:19
要自己去税务局核定吗?
廖君老师
08/12 17:20
您好,在电子税务局就能操作的, 各地还有差异 1.北京: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模块;进入身份信息报告--税(费)种认定模块;点击“填表”进行税费种认定表单填写,填写完毕后进行保存;在经营项目调查表中,填写相应的栏次,注意如有特殊情况说明,请在备注中填写。 2.广东:我要办税-事项办理-认定-税费种认定申请,填好带星字段和申请原因,提交税局审批。 3.电子税务局首页中找到并选择“综合信息报告”。选择“资格信息报告”,在“资格信息报告”中选择“税种启用”。打开“税种启用”页面,系统列出需要认定的税种列表,点击“设置启用日期”。系统弹出日期设置窗口,选择确切的启用日期,点击“确定”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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