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我公司是驾驶培训学校,有教练员承包学员,1个学员给公司相应的提成。1 比如一个学员报名费2000元,分公司1000元,教练员1000元,按权责发生制是不是要缴纳2000元的增值税? 2 后期教练员来领取1000元,未去代开劳务发票,由企业自行代缴劳务报酬,1000元企业代缴的没有发票可以入成本吗?

84784999| 提问时间:08/13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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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1.在权责发生制下,增值税的缴纳通常是根据应税行为的发生时间来确定的。对于驾校收取的学员报名费,驾校作为提供驾驶培训服务的机构,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应按照增值税纳税规定进行申报和缴纳。 代收代付的做往来科目就可以 不用做成本
08/13 12:37
84784999
08/13 12:40
我们代缴了教练员1000元的劳务报酬不能入成本吗?
朴老师
08/13 12:41
是你们承担的这个一千元就要计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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