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你好,上海总公司在北京成立了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北京分公司有一个职员,并用北京分公司缴纳社保和公积金。请教这么几个问题: 1.北京分公司是非独立核算,是不是因为没有经营,就不用办理报税,且统一在上海总部申报? 2.如果北京分公司不用报税,那么,职员的个税是在北京分公司代扣代缴还是在上海总公司申报还是在北京分公司申报?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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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同学您好,北京分公司需要办理报税。分公司的职员个税可以在上海总公司或者北京分公司申报,要看情况。
分公司即使是非独立核算,也需要办理报税。尽管非独立核算的分公司不自行申报所得税,而是根据总公司分配的结果来填写所得税申报表,但这并不意味着分公司无需申报其他税款。分公司仍需申报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
当总公司和分公司实行统一的财务核算,并且工资由总公司统一发放时,个人所得税应由总公司在支付环节统一扣缴,并在总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然而,如果分公司的财务独立核算,那么分公司员工个人所得税应由分公司代扣代缴,并在分公司所在地税务机关缴纳。此外,由于个人所得税属于地方税种,不同地区在实际执行中可能有不同的规定。
08/14 21:26
84784990
08/14 21:43
黄老师,您好,非常感谢你的详细解答。您这提到了工资,确实有个相关的细节跟您再请教一下:
由总部拨款给分公司,分公司发放工资给职员,同时,分公司在当地为职员缴纳社保和公积金。那么,分公司财务是不是有两个选择:1/可以对这些财务自己做财务报表,2/也可以把流水交给总部做账?
另外,分公司职员的个税也是可以在分公司当地缴纳,然后,总部合并报表,这么理解,您看对吗?
四火老师
08/14 21:55
同学您好,分公司本身就要自己做账、做报表,因为分公司需申报增值税、附加税、印花税、个人所得税等税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