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已解决

老师,为什么要调减4000,1100不用管?

84784985| 提问时间:08/15 13:11
温馨提示:如果以上题目与您遇到的情况不符,可直接提问,随时问随时答
速问速答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在业务(3)中,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000 万元,原因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这 4000 万元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而转让成本法核算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 1100 万元,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需要调减。
08/15 13:16
84784985
08/15 13:26
老师,我有点混了,就是企业所得税里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免税的,个税系统里,取得股息红利是20%交税对吧
朴老师
08/15 13:27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
描述你的问题,直接向老师提问
0/400
      提交问题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
      Hi,您好,我是基于人工智能技术的智能答疑助手,如果有什么问题可以直接问我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