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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为什么要调减4000,1100不用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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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问速答在业务(3)中,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4000 万元,原因是居民企业直接投资于其他居民企业取得的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为免税收入,所以这 4000 万元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而转让成本法核算的非上市公司股权的收益 1100 万元,需要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所以不需要调减。
08/15 13:16
84784985
08/15 13:26
老师,我有点混了,就是企业所得税里取得的股息红利是免税的,个税系统里,取得股息红利是20%交税对吧
朴老师
08/15 13:27
同学你好
对的
是这样